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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咨询电话:024-25496073)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3、学校奖学金 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综合奖学金 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五个等级:
①五.四奖学金;
②特等奖学金;
③一等奖学金;
④二等奖学金;
⑤三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下列奖项:
突出贡献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竞赛优胜奖学金。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2.辽宁省政府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
四、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1、勤工助学: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2、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开展本科“2+2”模式合作办学项目
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开展“2+2”本科专业教育项目
1、在本校一批、二批本科批次已录取新生中重新招生;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05%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志愿优先”的办法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6072
网址:http://www.sut.edu.cn
7、艺术类:我校在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西四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辽宁、黑龙江两省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加试,只承认考生在本省招考办统一举行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加试成绩,考生必须在取得本省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合格线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在山东、江西两省我校设置艺术类考点,考生在达到本省艺术类合格线并取得我校艺术类加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在山东、江西两省我校设置艺术类考点,考生在达到本省艺术类合格线并取得我校艺术类加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我校。我校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Q吧)不得低于50分,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高水平运动队:
(1)、特招项目:田径、男子足球;
(2)、报考条件:辽宁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B.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招生办法
A.统考招生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辽宁省招考办根据考生志愿向我校提供档案,由我校决定是否录取。
B.单考招生办法: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外语。我校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3)、报名与考试:
A.专项加试报名地点: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行政楼1320房间,考场设在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体育场。
B.专项加试报名时间:2008年3月27日-3月28日;
C.专项加试考试时间:2008年3月29-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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