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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http://edu.533.com 08-05-12 16:07:13 字体大小:   

  院校国标代码:11841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院校,高职专科。

  二、办学地址:

  1、龙泉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路116号 邮编:610100

  2、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植物园路1号 邮编:610083

  3、洛带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 邮编:610100

  三、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3、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照当地招办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投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7、学院每一个专业不做男女生比例界定。

  8、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Q吧)教学。

  四、毕业与发证:

  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五、学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的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报考鼓励措施: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 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励志奖学金”、“优秀特困生补助”、“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等奖励和勤工助学措施。在国家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我院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入校后天一学子可申领奖助学金,无忧学习,快乐成才。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③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④广州助学基金:2000元/人年;

  ⑤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根据贫困情况定); ⑥学院奖学金(根据综合成绩情况定);

  ⑦新生入学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Q吧)成绩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线200分以上被录取者,入学后发给一次性入学奖金1000元;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线150分以上者,发给一次性入学奖金500元。在全国省级以上艺体比赛中获奖的优秀考生,入校后也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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