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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军籍和学籍,成为所在院校的学员,其家庭享受光荣军属待遇。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具体内容是,统一发放学员被装,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别标准供给,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此外,每月发放津贴费,其标准是:第一年,每月每人80元;第二年,每月100元;第三年,每月120元;第四年,每月 140元;第五年,每月160元;第六年,每月180元。
军校毕业后能否报考研究生
军校毕业的学员,经培养院校批准,每年都有少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军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一经录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即享受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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