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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为斯大林的个人独裁,在农业集体化中强迫命令。1936年“肃反”扩大化的运动中,又杀害了大批无辜人民与党员高级干部。在经济建设中畸形发展与低效率,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生活与劳动条件长期不能改善。最终人民抛弃了落后理论与制度,导致苏联制度的彻底解体与东欧的转制。这些都给人类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两种制度,两种社会效果,形成鲜明的对比。
上述事实说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民主法治。例如欧美民主发达国家,这是最好的发展趋势。历史发展过程是复杂的,由于一些野心家强人的干扰,或背叛革命时的民主诺言,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专政。例如, 前德国的希特勒纳粹(国家社会主义)政权, 伊拉克的萨达姆政权等。但是,不会长久;最终一定会走向民主与法治。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
3、企图用“专政”手段去消灭社会阶级与差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主观臆断
“专政”的定义是什么?应该有一科学的界定。有人解释说,“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实际上,往往超过这个界限,而成为打击报复和争权夺利的个人工具。根据历史与实际社会行为来看,“专政”就是非民主非理性的独裁专制行为,往往不受法律、道德与舆论的约束,并伴随强制与暴力。“专制”伴随着“特权”,只能扩大社会差别,或人为制造更大的差别,必然导致腐败与失误。因此,社会实践效果很不好。
中国历史上2000多年前,早有记载与谴责,许多权贵与王朝的专政,必然导致特权、腐败;经济危机,民不聊生;农民起义,劫富济贫;王朝崩溃,改朝换代。
按马克思的“消灭私有制”(《共产党宣言》,1848年),与“消灭社会阶级与差别” 的主张。中国1956年用合营方式,改造私有工商业;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改造个体农民,所谓“一大二公”;以及1966-1967“文化大革命”。众所周知,社会效果都不好:由于1958年的公社化与大跃进,导致1959-1962年发生全国大饥荒。这期间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人口数量明显减少与停滞;1966-1976年“文革”全国大混乱,使经济、文化、教育滑到崩溃的边沿。全国人民为此付出巨大牺牲和代价。
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时,是位30岁的青年学者,恩格斯28岁。众所周知,20-30多岁的年青人知识与阅历有限,往往看问题偏激,主张极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等口号,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消灭私有制”等于剥夺个人财产,有违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公认的传统道德、法律和常理。人们没有财产, 就难以生活。社会也不会养活你(除少数发达国家外)。实践证明根本做不到,只能引起世界大乱;无产阶级与人民,为此也付出巨大牺牲和代价。如上所述,前苏联、东欧及其他类似国家都是不成功的。劫富济贫的“专政”只能造成普遍贫困与饥饿。
实际上,现在俄国、东欧、中国已经放弃与改革了马克思的许多极端主义主张:例如,“阶级斗争”扩大化、“消灭私有制”、“国家垄断一切、指令性计划经济”等错误主张与政策。但在政治体制改革仍然滞后,致使许多社会问题严重,并损害经济改革的成果。因此,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民主与法治,并与世界先进民主国家接轨是当务之急。
四、 以史为鉴:任何理论、任何人都必须通过社会实践检验
由于人类社会长期处于专制社会中,大多数人生活不富裕,有的很贫苦。同时由于专制腐败,导致人民起义,改朝换代。
古今中外都有一批关心人民疾苦的有识之士,专心致志,研究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社会问题的理论与办法。但是,什么理论与政策是正确的?应当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人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理论、“主义”都是为了人,都必须服务于人,而不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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