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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及其所制成的产品增长到能够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日益得到满足的程度。” 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本质要求,每个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就是这一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而个人所有权作为一种法权关系,必须以经济上的个人所有制为基础。所以,个人所有制就能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要求。将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由工人集体持大股或控股,才能体现股份公司的公有制性质,从而使工人既是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从无产者变为有产者,走向共同富裕。
但长期以来,人们却撇开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来谈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并有意无意地把个人所有制与公有制对立起来,把公有制归结为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把个人所有制归结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所谓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个人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内容和要求,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可以实现的。社会主义在以往的实践中,已经创造出了个人所有制的另一种实现形式,那就是部分劳动者联合而成的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但是,我们没有好好运用和发展它,使它在实践中或多或少地变了形,走了样,终于成为“二全民”的经济。
其实,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可以看作一个个范围较小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对外各自利益相对独立,通过商品、货币和市场实现经济联系;国家对它只有行政,司法管理和经济宏观调控间接管理的关系;对内则按照个人所有制的要求,承认每一个集体成员平等的个人所有权,保证他们既能参加生产,又能参加集体财富分配和管理的权利。但在过去,我们往往只强调集体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的封建专制残余的影响下,淡化或疏远了每个劳动者对集体财产的所有权关系,忽视了他们的个人所有权。这就使大部分集体经济同样存在着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劳动者个人不能切实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问题,俗称“二全民”企业。所以,集体所有制经济同样需要改革。改革前的南京动配厂,就是这种情况。
目前各地正在试行的股份合作制形式,可以说恢复了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本来面目,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能够实现个人所有制的较好形式。它把本身的属于集体共同所有的财产用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每个个人,使劳者有其股,从而真切地感受到个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不再像过去那样“人人都有,人人没有”,产权虚置。在生产过程中,则根据社会化大生产本性的要求,实行协作和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每个劳动者不仅都参加生产,更重要的是他们都能通过股东会(在人人参股,股权平等的条件下,股东会就是职工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三种所有者机构,切实行使所有权,对企业经营者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自己同时也为社会增进福利。因此,股份合作制是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个人所有制的现实途径。
(四)马克思关于“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的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第二十七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指出:“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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