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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眼泪 [文 / 尹梦蝶]
http://edu.china.com 08-06-30 15:40:38 字体大小:   

与你穿过,四周涌动的人潮,挥手间的姿势,刹那是永恒……

                                                          春风沉醉的晚上


          夜,已经深了。其实我跟老孙压根没想过和坐在我们前面的那两个广州女孩搭讪说话,在这个一格一格的包厢的车内、春风沉醉的夜晚,氛围其实有够舒服的。
           今天白天在上下九走了一天的街,我其实已经很累很累了。晚上八点钟吃晚饭,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寄住在老孙朋友的学校。说是寄住,其实是,我本来没打算逗留,只是太晚了,回不到学校。而老孙明天也就是5月4号才搭车回去,作为哥们,当然舍钱陪“君子”了,之所以加两个冒号,是因为到现在我还不了解老孙到底是不是君子。也许连处子也不是了。

           上下九的衣服很便宜,从最便宜的5块到10块、15块逐级递升。可能为了这个原因,老孙才来广州的吧。我其实更想去北京路买,毕竟上下九那些便宜的三流货质量不好,我对衣服如同对待女人一样,宁愿买贵质量好的图个心理好受也绝不为了逃避孤单寂寞而滥交。我一直认为,当别人问我,喂,哥们,有女朋友么?如果我回答有,那么我的女朋友肯定是非常漂亮的那种,如同那些摆在名牌专卖店的上等货一样,有人觉得遥不可及,有人倾慕垂涎。而相反,如果我回答没有,那么只能证明我这个人很专一很痴情,说明我至今仍放不下曾经的最爱,就跟名牌无论摆在哪里即使旧了也还是名牌一样。

           所以,在我跟老孙和另外几个朋友一条街人山人海逛下去的时候,老孙手里已经提了好几袋的三等货物,这是不是说明了老孙这个人在对待女生方面来者不拒呢?此外,还有一个沉重的包,当时苦于找不到商场停放,老孙一直提在手中,涨鼓鼓的。我觉得,看的人比提的人更累。所以为了不让他们看着累,我就不帮老孙提了。

           午后四点光景,逛进状元坊。记得以前来过几次,当时的感觉是,这里如同古代妓女坊一样,一条窄窄的石板街长龙般延续下去,夜晚的时候,满目玲珑,灯火阑珊;那些纨绔的公子哥和落魄的诗人才子便在这条长街上悠闲踱步,喝酒谈情,吟诗作对,爱情也好矫情也罢,总之,夜,很长,大伙可以慢慢来。所以,我对黑夜以及对这条街无限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导致了我对白天完全能提不出一点兴致。而状元坊的名根本跟这条街不符。我之所以拿状元坊比喻作妓女坊,并不是说我真去过妓女坊似的,我以为,这么多人,在古代不是为了看皇帝,就是为了看妓女,特别是名妓。说到名妓,是不是像如今赶在潮流时代的那些风尘仆仆的女明星那样呢?所谓的名妓,在古代,能否被定为明星?而那间妓院是否就是某某大牌娱乐公司,然后某个皇孙贵子逛窑子是否就是现时代所谓的绯闻?也许吧,也许。

            逛街说到底更多的是看人。我并不是不喜欢看人,相反,我对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得意洋洋的女生特别有感慨,她们身上散发着一种活力的气息,我很迷恋这种气息,是因为许久没有接触这种气息了么?不,不是。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在犯贱。每当我看到很多人在我面前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一个人在校园里走的样子,想起那些忧郁而快乐的时光,纯纯的如同四月的小雨落在心里,于是,我会迷茫。所以我怕,我怕看到很多人,特别是背影或者头发扎成马尾跟她长得像的女生。唉,扯远了。

            逛街的时候,老孙跟我说,他其实还忘不了唐晓语。

            在这之前,他带了一票人到我学校找我,当时我在校门口水池看到他们就差没吐血了,在朝他们故作热情挥手的同时,血没吐出,倒吞了几口口水。于是晚饭,顺理成章去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饭,可我却惊喜的发现我钱包既然没带,天为我作主,我当时是真的忘记带了,而裤兜里只有30几块钱。后来老孙帮我垫了10块钱。也就是在吃饭的那个时候,老孙第一次提起了她,唐晓语。当时,是我看到隔壁桌一个女生长的有点像她,我跟老孙提了,老孙也说像,不过没晓语漂亮。

            在感情方面,我是军师,相当于情场上的诸葛亮。这点老孙也认同,非但认同,还对我大加称赞,有什么心理话也一五一十的跟我说,叫我分析,为他一一解去心中的苦闷。可日子久了,我越来越觉得,给他分析这些事,就好像他拉屎拉不出来,我帮他捅屁股似的。也罢,哥们本来就是一条裤子两人穿的。再说了,我只需拿根细小的竹子稍微捅一下他的屁股,很快,他的情感就真如那些分泌物一样,顷刻间,便会狂泻而出。

            于是,在我或挫或仰的诱导之下,老孙的感情线瞬间瓦解崩溃,开始讲他从上大学开始到现在,关于唐晓语的事。

            老孙跟她是在高三那一年认识的,牵红线的是我跟老增(另一位酷哥们)。唐晓语小我们两届,读高一。当时,她负责每周一升旗会例行点人数,拿着名单薄经过高三行列的时候,我们班的男生就议论纷纷,说这女的长的不错什么的。老孙虽不是我们班的,却也是议论者的其中之一。

            之后,老孙写了张纸条(这一招千古受用,保险系数极高,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被当面拒绝的尴尬),在我和老增极力的怂恿之下,他终于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在课间看到她和男生坐在校园环形草圃的时候跑过去递给了她。当时,我还教老孙,递给她后走的时候,学周杰伦《我的地盘》MV里周杰伦递手机给女主角回头的时候那个比手的姿势。老孙果然用了,所以说,老孙对我的倾拜很早就开始萌芽了,一直成熟至今。往后,老孙也经常去她班串门,陪她笑看她哭,以及听她讲她暗恋某个男生的事。我想,老孙还真顶得住,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听她讲别的男生却仍然去找她,并且风雨不悔。也通常,在我跟老增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开始游荡在校园的时候,看到运动场双杆边的台阶上坐着的一男一女经常就是老孙和唐晓语。

            唐晓语喜欢写小说,或许说更爱看小说吧,尤其言情的那种。她是那种校园青春式小说里的人物,喜欢浪漫也爱幻想,生活不着实际,总觉得看中的男孩就是想象中的男孩,换句话说,像唐晓语这样的女生,很容易被男生的外表所欺骗。也就是说,她是那种看人外表第一印象很重的人。

            老孙一直在坚持,可她还是对老孙没感觉,说是只能做朋友。老孙其实有点失落和痛苦。

            有一次全校都在上课,就我跟老孙两人没进去,趴在二楼走廊谈心。那个时候,是四月份吧,距高考还有两个多月。然后在第一次铃声响过之后,唐晓语踏着台阶上来了。当时我和老孙背对栏杆,静静的目视着她走过来。她提着一本名单走过来,问老孙你还不进去,要记人数了。老孙说,你知道就行了。唐晓语在二楼点过两个班,要下楼的时候,老孙喊住她。她回过头问,啊?老孙故作潇洒,笑了笑说,没。唐晓语便提了提那只穿着牛仔裤的脚,踢了老孙一下,就下楼了。我当时这样告诉老孙,可能她是喜欢那种特别酷像偶像剧里的那种男生呢?一看就知道她是那种特爱幻想特喜欢浪漫的女孩,这些,你还欠缺。

            老孙听后有够气的,不是气我损他,而是气自己对唐晓语痴情一片,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应。由此可见,我那时的分析虽不敢说入骨入髓,却也不无道理。老孙对我的相信,多半是由于在校刊上经常见到我的文章或者那些滥情的诗歌吧。关于这一幕老孙可能还没我清楚。我这个人向来敏感,曾经因为孤独而认为自己很细致,更多的时候总爱幻想,经常抱着几本又旧又沉重的物理复习资料却对未来充满着无量的想象和憧憬,我,那时其实不喜欢自己。

            高考过后,老孙跟唐晓语的联系少了,基本算已经断了。人生的道路高低不平,起伏不定,谁又能保证此情绵绵、经久不衰就真能感动上苍而遇见心目中的谁谁谁呢?要知道,生活不是爱情肥皂剧,缘分总要靠自己把握争取。或许,下个转角被车撞死也不一定,那时就真能在下面见到女神了,不过是鬼女罢了。
            上下九已经走到尽头了,人群也逐渐稀落。老孙晃了晃手中的几个袋子,我忙说,小心,女人掉了!平静后老孙缓缓说道,现在读大学了,只跟她发过几条信息,收获稀疏。他说,自己不想那么贱,老是发信息给她。我于是劝他说,老哥,别在想什么面子了,自从我们生下来是男的开始,面子在女生面前已经不重要了。老孙说,她现在读高三,也该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了。我想也是,不该过分打扰她,别把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在别人的感情之上,烦!
            作为哥们,说安慰的话当然也是必要的。于是我说,以后的事留给以后吧,眼前的路走一步是一步,晓语以后做你妻子也说不定呢?
        老孙听完嘎嘎一笑,好像唐晓语明天真嫁给他似的。我想,哥们,你对我的信任也太深了点吧,我的话有那么准嘛!

            我跟老孙说,当你真心爱一个人,在你很多地方都不如别人的时候,你要跟人家比好,拼的是那份对她的心有多大份量。你不能对她发脾气,不能耍酷,不能幼稚;你需要有那么一点的浪漫,却很成熟。你要用一生的精力去爱她,呵护她,照顾她,陪她哭陪她笑,有钱的时候给她买好吃买好穿的,缺钱的时候自己拍拍胸膛挺过难关。这才是爷们的做法!

            老孙点点头,其实也懂。

            每一次呼喊不要期待尾声,向左走向右走,留给彼此的背影一个回音吧。这是我那天午后逛街想的一句诗句。

            傍晚在朋友宿舍洗完澡后,他们提议再出去走走。原本是老孙想买一件黄色的T恤和一对鞋,说今天在上下九没买很后悔。而我已经很累了,可是走出宿舍又觉得晚上的空气特别凉快,漆黑的四周,风也清朗朗的。
        所以在龙洞那里走了几条街,吃了一些小吃之后,在搭车的那会,就和那两女孩邂逅了。我跟老孙开始其实没注意,更没在意,当时只想快点回宿舍睡觉。

            然后,我们各自坐在了车上。那车像一个小包厢,上边有顶棚,里边一列下来是三排。老孙朋友坐前排,我们坐中间,在我们旁边也有两人。那女孩坐在第三排,就坐在我跟老孙的前面,背对着我们。按理也该是这样,要是那车的座位是相对的,那就更好了,哈哈。不过我当时没想这些。我跟老孙只是趴在扶手杆上,聊天。一个唯美的镜头便由这里产生。

                微风中并没有传来那两女孩头发的清香,空气纯净如水。我跟老孙对那两个女生完全没有想法,确切的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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