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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代表他们各自所联系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利益,目的是实现社会利益的多样化,并通过政党的整合功能,使各种利益通过博弈协调一致,最终实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样不仅对执政党来说巩固了阶级基础、扩大了群众基础,而且对民主党派来说也获得了发展的空间、奠定了合法性基础。这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原则。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共事的物质基础。
二、完备的制度体系
政党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政党制度的高效运行需要科学完备的民主制度体系作保障。
首先,是领导体制和监督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活动的友党,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历史地看,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中华民族和人民群众的前列,走在历史发展潮流的前列,归根结底是源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合法性,而不是强制力,这正是我国政党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所以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只能是建立在提高自身公信力基础之上的政治领导,而不是组织领导。决不能干涉参政党的具体工作和合法活动。同时,中共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因为民主党派具有代表性和进步性,可以帮助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完成执政使命。所以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只能是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政治监督,而不是权力监督。更不能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因此,改革和完善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体制,要强调对参政党发挥职能的服务作用;改革和完善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体制要强调对执政党提高能力的促进作用。
其次,是选举制度和代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代议制度和选举制度构成了政党制度运行最为直接的政治环境。为此,西方的政治家和政治学家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但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不是竞争型政党,这和西方有本质的不同,可他们合作与协商的平台仍然首选代议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人民政协也是一个重要机关。首先应该强化党团组织在人大和政协中的活动,提高参政党的独立工作能力,并要在人大和政协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上有所创新,人民代表大会要进一步扩大界别的比重,使区域性选举和界别选举并重,体现民主党派本身的政治影响力;人民政协要大胆尝试竞选制度,使各级各界的知名人士和进步人士能够在公平公正的机制下参与国家事务的协商,提高其参政的合法性。
再次,是协商民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理论上讲,协商民主“是一种治理形式,其中参与协商的公民是平等的、自由的,他们提出各种相关理由,说服他人或者转换自身的偏好,最终达到共识,从而在审视各种相关理由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3].P3。中国共产党在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后,已经是一个拥有6800万党员,长期执政达56年之久的大党,在全国占有绝对多数的政治资源。而今天的民主党派总数还不及百万,并且分布在不同的阶层和界别,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相对很小,所以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从机制上讲只能依靠协商民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要探索和创新协商民主在多党合作中的形式、内容和功能,尤其要探索协商民主程序的法制化问题,使参政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得到发挥。
第四、是政党建设一体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在我国由于执政党和参政党二者之间的政治合法性来源是一致的,政治意图是兼容的,政治活动能力的提高是相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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