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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别要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问题。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
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如果一个社会面临大量无业者、失业者、下岗者的时候,不惟无业者难乐,恐怕有业者也难以安乐了。目前我国就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古人云:无恒业者无恒产,无恒产者无恒志。是说,没有稳定的职业就不会有稳定的家产;没有稳定的家产者其心不专,其志不一。其中的部分人可能会衍变为社会的动乱因素。就业是人的最基本权力,它不仅是人谋生的手段,同时也是人融入社会大家庭的基本方式。劳动与就业是人们的一种谋生手段,通过劳动人们获得生计,获得新陈代谢的能量和延续生命的保证。劳动不仅创造了物资财富、是一种美德,而且,劳动还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方式。据统计,全世界95%的人通过自己的就业劳动而获得养家糊口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只有不足3%的人通过继承祖荫不劳而获过着舒坦的生活;不足2%的人靠资金借贷获得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要靠劳动就业获得民生之本,通过劳动改变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讲,就业状况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未来一个时期,就业问题将是长期困扰我们突出难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上总体性、结构性的失业,使我国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企业的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的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办法安置富余人员。政府加大就业培训,政策倾斜促进扩大就业。
(二)保障是民安所在。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社会保障是正常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仍有许多人将社会保障看作国家赐予的“福利”,而不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天赋权利”。一些人认为,国家根本没有财力建立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现在谈论农村的社会保障只是超越中国目前发展阶段的空想。更多的人则认为,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农村世代相传的家庭养老传统使农民现阶段不必享受社会保障这个“奢侈品”。社会保障是指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从国际经验看,世界162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包含农村,其保障对象为全部农村人口或农民。实际上只要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国家和地区均可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必然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它与政府的政策取向以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及文化因素密切相关。社会保障的建设水平从来也不是简单地与一国的经济实力直接对应的。德国之所以最早实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并不是因为当时的德国经济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正如当年首倡社会保障制度的德国铁血首相俾斯麦所说:“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份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欧美国家普遍开始建立社会保障的年代,恰恰不是经济繁荣时期,而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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