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几年,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态势是全面规范和侧重发展并举。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强调教育公益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面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坚持教育公益性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而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是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角度阐述教育发展政策。这揭示出党和政府对未来教育政策的调整思路。这个调整相对民办教育发展来说,主要表现为对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强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第二条明确规定,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保证教育质量。关于教育公益性的问题,着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旗帜鲜明的反对教育产业化。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明确表示,“我们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二是巩固政府投入的主体地位。十七大将教育列为民生问题,并强调加大财政投入。此前,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提出“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已经明确地表达了中央要巩固政府在教育投入中主体地位的态度。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权益的角度来看,教育已经成为国家赋予人民的一种重要社会福利。上述两个方面的政策调整,必将对未来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产生至关重要影响。
二、加强监督管理
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民办教育的表述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而党的十七报告则提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温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是“继续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而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里则提出“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加强对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和办学主体的规范,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已明确地成为未来几年国家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内涵。《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明确规定,要建立对民办高校的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办学过程监控机制。并在《规定》中,将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明确列入对民办学校年检的内容。
虽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仍为达到4%,但是国家对民办教育的作用、地位已基本明确为对民间办学热情的鼓励。国家对民办教育的要求不是规模,而是基于构建和谐体制的质量、特色和稳定。受此影响,社会和私人资金进入教育市场的增长速度呈减缓趋势,2003年比2002年增长仅为0.7%。同时,民办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三违(违反政策、违反规律、违反管理规则)、崩盘等社会性负面问题也开始增加。受民办教育负面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学者和人群开始对民办教育产生怀疑。有学者提出,如果少修一些广场和政绩工程,少一些腐败,教育投入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数据显示,目前每年贪污腐败对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占GDP的12%~15%左右。 著名学者郎咸平教授估计,中国大陆外逃的资金相当于截至2002年中国全民储蓄存款余额的34%;国家信息中心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数字显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达3700亿元;全国政协委员刘光复认为,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达2000多亿元;《江南时报》发表数据透露,中国公款出国费用每年超过4000亿人民币;又有文章指出,近年来,国有资产每天流失1个亿。根据这些数据,从教育投入的角度来怀疑民办教育发展的看法不无道理。
未来几年,国家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将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规范办学主体来说,完善法人财产权;二是办学行为的规范,如招生、教学等等;三是加强思想和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