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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时间:3月31日全天
地 点:物理学院大楼
五、 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320分;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90分。
六、 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 = 初试成绩×60% + 外语听力口语×10% + 面试×30%
复试实行一票否决方案(即五位评委均认为该生不予录取,则自行淘汰)。
七、 调剂录取:
不接受校外生调剂。
校内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考生的调剂,原则上应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复合我院复试成绩。凡要求调剂的考生,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经两个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调剂生须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两门笔试科目,并列入自筹经费培养。
八、 工作要求: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均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尤其是高分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2、 认真保存所有复试期间原始材料,以备考生查询;
3、认真、严格地执行上级关于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对考生做任何不恰当的承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0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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