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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这个终极目的的“手段”,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必 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第二,正确认识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既 是工业文明的观念基础,又是它的意识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把人类理性“分化”、“片 面化”,在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中夸大理性作用,蔑视非理性的地位;在理性自身中片 面强调科学理性作用而忽略价值理性的意义,而且又把人的科学理性过度“工具化”, 看不到理性的价值性一面。这种过分相信理性特别是工具化了的理性作用的结果,就是 把人变成自然界的“主人”和“统治者”,自然界则成为理性任意“征服”的对象。而 “非人类中心主义”则把人的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无原则的“泛化”,把本属于人的 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推广”到整个自然界,进而又把本属于自然物的固有属性加以“ 人性化”描述和理解,再“强加”给人类,这是对人的理性的另一种歪曲。因此,坚持 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科学、全面地理解人的理性,把理性的科学性和价值性在人的意识 中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是要从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结合、统一上认识问题、评价事 物。具体地说,对在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既要进行科学和技术上的分析与 理解,又要进行价值和意义上的判断和评价,尤其要重视科学技术自身包含的人文意蕴 和科学技术合理运用的道德价值。因此,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 的关系来说,重要的不是“技术选择”问题,而是“价值判断”问题。
2.在实践的层面上。第一,正确处理改造自然与改造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 然和谐同人与人和谐的统一,对可持续发展而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核心”,人与人 的和谐是“实质”,“核心”是由“实质”决定的。所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围 绕“核心”,更要抓住“实质”,要把改造自然(注:改造自然内含保护自然之意,而 且两者常常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和改造人联系起来,而且要把改造人放到首位。这是 因为,人作为主体,而其他自然物是作为人存在发展所必需的“环境”身份而存在并获 得价值意义的,离开人的纯粹自然物、自然生态的存在及其自身的和谐、平衡,是靠各 种自然力自发地、无意识地的相互作用中自然生成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生态问题” ,一切“问题”都与人相关,都是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使然。这里顺便提一下,如果按照 人以外的自然物、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自己的“利益”、“权利”和“内在价值”的观点 推论,人类今天面临的“生态问题”、“环境危机”的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人的活动, 其他生命体、自然物也都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试问,人以外的自然物具备保护和 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能力吗?况且,人的活动不但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负效应,同时也有 自觉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平衡的责任能力和积极成果。再退一步说,人类今天如此重 视环境、关注生态平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和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价值和意义,不也是完 全由于人且为了人吗?舍此,绝无其他目的。
从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出发改造人,以实现人与自然界和谐和人与人和谐的一致 性。首先,人类必须正确对待利益问题:一是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问题。应 该说,人类的整体利益与自然界演化规律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局部利益往往与整体利益 发生冲突,因而就出现为了本国、本民族、本地区或个人等局部利益而伤害人类的整体利益的情况,这种人类利益之间的冲突,往往表现为人的活动的价值取向与自然规律不 一致而造成种种“生态问题”。例如在1997年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 约方大会上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不但它获得通过就已十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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