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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发生。
3.采取激励措施,引入竞争机制。征税人违规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取违规收益。如果国家在加强监督的同时给依法征税的征税人以高额报酬或者相应的激励,那么征税人就没有必要冒违规之风险;如果在税收征管人员岗位上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则会加大征税人的违规风险和机会成本,从而有利于征税人自律和增强工作的努力程度,降低企业行贿成功的概率。
4.加强税收能力评估体系的研究和建设,弱化棘轮效应。要加快建立税收能力评估体系,将征税努力和征税收入联系起来, 真实反映和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的征税努力情况。棘轮效应或称“鞭打快牛”现象在我国的税收管理中相当普遍。在棘轮效应中征税人(下级机关或个人) 工作越努力业绩越好, 委托人对其业绩评价指标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下级税务机关在实际征收中都不愿意“超收”(即超过上级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数) , 因而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因为本期超收, 下期的基数会更大,将来的税收任务会更重。上级机关会认为收入增长是由于地方存在相当的税源, 并非全是征税努力提高的结果。
5.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在执法人员选拔上严格把关。执法人员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以大学毕业生为主要来源, 消除执法部门的“近亲繁殖”现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端正执法态度。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政治教育及财会、税收、法律、微机等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法纪严明的税收征管队伍, 为阻止税收流失提供人员保证。
(三)建立健全税务代理机制
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条件下,建立博弈模型,可得出征纳博弈均衡解(发现、不偷税), 这个理想的税收流失最小的状态是可能达到的。但是征纳双方在多次博弈条件下,纳税人会对征税人的“发现”能力做出评价,当他认为征税人的“发现”能力低于1/ ( n+ 1) 时,理性的纳税人就会选择“偷税”。在无税务代理的条件下,征纳双方的密切接触会使纳税人对征税人的“发现”能力了如指掌,因此,在下一轮征纳博弈中纳税人就可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安排,如做出让征税人“不能发现”的假账等。其实税务代理除了在国内减少所谓“人情税”外,更主要的作用是:它作为一个中介组织横插在博弈双方之间,使博弈双方信息更加不对称,减少纳税人对征税人“发现”能力的主观估计,从而减少其选择“偷税”的可能性。最后, 激励征税人和限制征税人的“自由裁量权”。
(四)建立梯度纳税监控体系,形成完善的外部约束机制
根据现代管理理论,控制是贯穿于整个管理活动始末的过程。所谓梯度纳税监控体系是指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基础性监控——税源监控,检测性监控——纳税评估,打击性监控——税务稽查三个层次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监控对象逐渐缩小,而监控力度逐步加大的一个梯度型的监控体系。税源监控,就是管理系列将对纳税人经常性的监控寓于纳税服务之中。通过这方面的工作,不但能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而且可以将纳税人无知性、懒惰性的税收不遵从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纳税评估,则是介于税源监控和稽查之间的纳税监控。它是税务机关利用自己日常掌握的纳税信息,以人机结合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大面积监控的方法。税务稽查则属于打击性的监控,其特点是监控的力度最大。但考虑到要尽可能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和税务机关的成本,对纳税人的稽查不能过多。通过梯度纳税监控体系的建立,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对纳税人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并制裁,从而形成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外部约束力。
(五)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 解决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息透明度>
税收博弈是非对称信息博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行为的了解和掌握往往是不全面的,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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