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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及,但它仅限于帮助人们找工作。直到90年代以后,政府明确设立了旨在创造和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目标。因此,尽管工资和用工制度方面的某些改革已经开始,1988年的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受此前一元化体制的影响。在1988年,导致不平等的决定因素的一致性与以年龄为基础的分配制度反映了中国经济的特征。到1995年,年龄对不平等的影响降低了,而教育的影响则上升了。从1988年到1995年的变化反映了劳动力市场化的结果。
(二)导致1988年至1995年不平等性发生变化的因素分析
我们对这段时期内各种因素对不平等程度变化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量化研究,其结果显示,从1988年到1995年,在城市以及绝大多数省份里,年龄对不平等的影响减少,性别对不平等的影响加大。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各个省份间的这些特征相似。另一个与众不同的结果是:在这一时期,教育对不平等程度的加大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作为经济改革先锋的广东省,教育是导致不平等程度加大的突出因素。总的来说,随着基于年龄的分配体制的稳步改进,年龄因素对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影响逐渐减少。然而,教育因素却在这一时期不平等程度的加大过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得到正式认可,提升市场机制也得到了确认。自此以后,经济改革加快了步伐。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发展速度起初较慢的用工制度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朝市场化方向前进。更确切地说,1992年成为经济改革以来的第二个转折点。本文所分析的1988年和1995年正处在1992年之前和之后。因此,在这一时期,年龄因素对不平等程度影响的日渐减少与教育对其产生的加剧作用正反映了改革的这一进程。
五、导致不平等程度的决定性因素:教育
本部分详细探讨教育因素的影响,因为在1988年至1995年期间,教育因素对不平等程度的变化起着重大作用。本部分的研究重点是不同的受教育人群在总人口中所占的份额及其相对收入,以及同一受教育人群内部的不平等程度。
首先,我们考察受教育程度在组成结构上的变化。在1988年和1995年,具有高中学历和具有初中学历的人的总和都占到了全部受教育人口的一半,但具有初中学历的人口所占的比重在1995年有所下降。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民办学院或职业学院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的人口在全部受教育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在1995年有所上升。所有省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其拥有级别高于民办学院或职业学院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增加了,而其学历在初中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减少了,这就意味着中国城市职工的受教育程度大大提升了。
学历为初中以及学历为小学或小学以下的人群相对收入降低,而受过民办学院或职业学校教育的人群的相对收入增加,这一变化是显著的。具有民办学院或职业学校学历的人群的相对收入在1995年明显高于具有中等职业技能学校学历的人群。这反映了1995年受教育程度与相对收入的紧密联系。
我们的研究还表明,在受教育程度的等级与不平等程度的等级之间存在着一种反比关系,这种关系在1995年变得更为明显。1988年,在大部分省份,在那些受教育水平高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群体中,其不平等程度比整个不平等的水平要低,而在那些受教育程度为初中以及小学或小学以下的群体中,其不平等程度比整个不平等程度要高。在1995年,这两个群体中存在的不平等的情况与1988年一致。这一结果表明,一个受过平均水平教育的人的收入会相对较高且分配平均,而受教育水平低于这一级别的人获得的相对收入较少且分配不均。
由舒尔茨、贝克尔和明舍尔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被看作是解释收入与教育这二者之间关系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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