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http://edu.533.com 资源频道 |
|
前的核心问题就是讲求科学、质量、统一规范。税务信息化建设应继续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要发挥信息科技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管理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要牢固树立应用的观念和意识
税务系统对于信息技术的主要需求是基于应用,而不是研发。信息技术应用的前提是“内容”,新征管法的颁布作为新的信息化内容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重硬轻软、重形式轻内容的做法已经有过深刻的教训,现在要从战略的高度上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力度。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数据质量。数据垃圾的产生有文化素质的原因,有操作水平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思想作风、责任心和法制观念的问题。必须杜绝为了提高质量考核指标而“机外监控”,如违规操作和有意篡改数据等等。由于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广度大、关联性强的特点,报假数据、假信息的后果与写假材料、说谎话有过之无不及。数据质量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管理质量,并且会贬低信息化建设的地位,影响大家对信息化的信心,甚至会葬送信息化建设。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执行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加以解决。
(四)提高信息集中度
提高信息集中度是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集中管理应用和共享的程度亦是信息化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美国联邦税务局设立的征收中心从最初的10个缩减到6个,并计划缩减为4个。新西兰从2001年年初起将3个征收中心合并为1个征收中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菲律宾也只有5个征收中心。而我国税务系统五级机构有计算机征收中心近3万个。这些机构掌握的信息要实现共享仅从理论上讲就是非常艰巨的事情,其中建设成本、效率、运转费用等等都值得探讨。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和信息的高度集中主要依托于多元化的网络申报、电话申报、邮寄申报,在坚持纳税人主动申报的前提下,注重加强对各种来源的信息的处理,缩短和淡化了地理上的距离,省略了绝大多数面对面的工作量,节约了办税场所、人力、网络通讯、服务器、终端设备等方面的成本,提高了执法机关廉政水平,方便了纳税人。
提高信息的集中度不仅能节约投资、提高效率,而且通过实现信息的集中,打破层级界限,提高共享程度,更加有利于“集中征收、分类管理、重点稽查”的专业化分工体制的建立,更加有利于从制度、机制、手段3个层面实施制约和监督。不可否认,现实情况下打破原有层级结构,适度集中征收,统一核算要考虑预算级次和地方财政等因素。但我们应当看到,这恰恰是解决目前征管工作中入库级次混淆、执法力度不一等问题的良方妙药。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从发现的案例来看,对计算机系统破坏性比较强的主要有文件型、混合性、蠕虫(worm)等传播性病毒和黑客的特洛伊木马程序、Internet语言病毒等等。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四、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
| 加载中...
|
|
| | | |
|
|
|
|
|
|
|
|
|
|
|
| 有意见请联系:edu533##126.com(将##换为@) |
|
加载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