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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要确认自己被高校录取,但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直接与其录取的高校联系,查询该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是否发出。此外,考生还可到当地邮政局查询,以防因填写地址不详邮政部门一时无法投递。
考生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应到报考的县招生办领取档案,考生领取档案时应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如个别考生准考证丢失,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报名所在地的招生办补办准考证。
按规定,考生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后,按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及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报考材料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和在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原单位的规定办理接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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