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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8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调剂公告(十三)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职位面向全省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需要调剂人员数
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位(代码0506007):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律本科,30岁以下,男性身高为1.68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58米以上;考生考试类别:A类;调剂人数:2人。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0525033):2008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律本科,男性身高为1.68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58米以上;考生考试类别:B类;调剂人数:1人。
3、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职位(代码0542054):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律本科,通过司法考试,28岁以下,男性身高为1.68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58米以上;考生考试类别:B类;调剂人数:2人。
二、调剂对象
参加2008年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所报职位面试资格审查、符合调剂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办理程序:
1、请自愿参加调剂的考生,携带本人申请书(自带,注明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资格条件等)及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于2008年6月14日17:00以前至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人事局联系办理登记与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不能达到1:3的,取消该职位。
2、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必须提供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原件:
(1)应届毕业生:申请书、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2)其他考生:申请书、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谋职业者除外)、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可不带)、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用工单位相关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3)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3、申报受理联系电话:0717-6252140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华图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