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于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无法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影响并制约了物业管理的发展。加大物业管理的立法力度,使行业发展有法可依,这不仅是企业的呼声,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进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立法研究,那些一时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法规和条例将在全面清理之列。更加科学、合理,真正能体现法制精神的物业管理行业法规体系将逐渐形成。
3、从严审查资质条件、严格市场准人
物业管理诱人的市场前景,吸引了众多企业的目光,近几年物业管理企业增长迅猛,但发展参差不齐,个别企业的物业管理面积明显不足,如重庆市677家物业管理企业,仅管理5000多万平方米物业,平均每个企业管理物业不足10万平方米,而最大的企业也只管理20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一些企业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管理不到位,导致投诉增多,影响了行业形象,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因此,除大力开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外,还将抓好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
4、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增强
随着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将逐渐形成,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也将日益弱化,最终淡出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指导,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将会配合政府行使监督、管理企业的职能。协会履行政府部分转移职能后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行业的自律管理将会得到进一步增强,行规、行约将会显示出更大的作用。
5、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与运作趋向规范
目前,重庆多数小区、大厦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使业主难以有组织的参与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委托管理与受托管理的责、权、利关系难以理顺,双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会更加重视,从而使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更趋明确,以推动和实现业主委员会建设与运作的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