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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纪律,服从领导;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考试评委工作;
(5)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6)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家应从事本专业及相近工作,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此类专业考试评委。
八、省招办按照全省此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该专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则取消其2008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音乐类省统考声乐评分细则
Aa.99—95分 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咙松弛,有呼吸支撑),演唱作品程度较难,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形象佳。
Ab.94—90分 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接受过科学发声训练,发声无大问题(喉咙上提、下巴紧张等),演唱作品有难度,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形象较佳。
Ba.89—85分 1、自然发声条件较好,无发声障碍问题。演唱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较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音乐气质,形象较佳。 2、自然发声条件中等,受过科学方法训练,发声无障碍,演唱作品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
Bb.84—80分 自然嗓音条件较好,没有接受过科学发声方法训练,发声无大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节奏准确,有良好的乐感。
Ca.79—75分 自然嗓音条件较好,当发声方法有一定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较好,节奏不够准确。
Cb.74—70分 自然嗓音条件较好,当发声方法有一定问题,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音准较好,节奏不够准确。
Da.69—65分 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无大问题,演唱作品难度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较准。
Db.64—60分 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有问题,演唱作品难度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尚可。
Ea.59—50分 自然嗓音条件一般,发声方法有较大问题,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
Eb.49分以下 自然嗓音条件较差,发声方法有较大问题,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不准或出现跑调现象。
附2:音乐类省统考舞蹈评分细则
Aa.99—95分 形体条件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有良好的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基础,选跳的作品程度较难,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较为准确,节奏清晰,有良好的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
Ab.94—90分 形体条件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接受过科学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训练,选跳的舞蹈作品有难度作品动作熟练,风格把握较为准确,节奏清晰,有良好的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
Ba.89—85分 形体条件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选跳作品表演较完整,节奏把握较准确,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和舞蹈气质,形象较佳。
Bb.84—80分 形体条件较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未接受过科学的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训练,但自身具有一定的软度或开度。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节奏准确,有良好的肢体表现能力,形象较佳。
Ca.79—75分 形体条件较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技巧掌握有一定问题,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节奏掌握较好,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
Cb.74—70分 形体条件较好(上下肢比例、无残缺),技巧掌握有一定问题,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节奏掌握不太准确,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够准确。
Da.69—65分 形体条件一般(上下肢比例、无残缺),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较弱,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风格的表现不到位,节奏尚可。
Db.64—60分 形体条件一般(上下肢比例、无残缺),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弱,选跳作品难度较小,舞蹈风格的表现不到位,节奏尚可。
Ea.59—50分 形体条件较差(上下肢比例、无残缺),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差,选跳作品不完整,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准确,节奏不清晰。
Eb.49分以下 形体条件差(上下肢比例、无残缺),不具备舞蹈基础(腰、腿的柔韧性),选跳作品不完整,舞蹈风格的表现把握不准确,节奏不清晰。
附3:音乐类省统考器乐评分细则
Aa.99—95分 音准、节奏均好,受过科学严谨的训练(演奏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作品程度较难,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很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Ab.94—90分 音准、节奏均好,演奏方法正确,并掌握了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作品有难度,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较佳。
Ba.89—85分 音准、节奏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的作品难度一般,表现力强,乐感良好,音乐气质良好,形象较佳。
Bb.84—80分 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般的演奏技巧,作品难度一般,演奏完整,表现力尚可,乐感良好,音乐气质良好。
Ca.79—75分 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演奏作品的难度一般,表现能力尚可。
Cb.74—70分 音准、节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 表现能力尚可。
Da.69—65分 音准、节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能比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能力一般。
Db.64—60分 音准、节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尚能比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能力一般。
Ea.59—50分 音准、节奏差,演奏方法不正确,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Eb.49分以下 音准、节奏差,演奏方法有较大问题或自然条件差,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
附4: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凭《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交纳报名费,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1号楼大厅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按照公布的分组考试准时应试。
(2)按规定考试时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1号楼东侧三楼多功能厅),并携带乐器、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测试基本功时须穿练功服)、舞曲音乐磁带(DVD、CD等)、一支钢笔或圆珠笔。
(3)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换好服装,试听舞曲及音乐DVD、CD,将磁带调整到位。
(4)每批考试前有三次点名:第一次在备考室点名分组,每组10人;第二次点名考生抽号决定自己的考试次序,;第三次在进场应试前点名叫号,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5)每位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入主科考场和视唱考场应试。考生进入考场内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收到两张成绩通知单的考生,考试即告结束,携带好考试用品,立即离开考场。
(6)声乐考试不允许用录音伴奏(除通俗唱法),不准自带伴奏人员入场,如需钢琴伴奏,应交纳伴奏费。舞蹈考试自带舞曲DVD、CD、磁带。
(7)视唱考试考生先抽取视唱试题在考场内准备,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器乐考试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
(9)所有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
(10)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附5:2008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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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舞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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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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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丘、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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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科
声
乐
考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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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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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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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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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驻马店、信阳、南阳、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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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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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巩义、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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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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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许昌、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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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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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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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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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平顶山、焦作、安阳、濮阳、固始、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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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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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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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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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三门峡、周口、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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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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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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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器乐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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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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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乡、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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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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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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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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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洛阳、平顶山、商丘、南阳、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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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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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安阳、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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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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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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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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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安阳、濮阳、鹤壁、许昌、漯河、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巩义、项城、永城、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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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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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三门峡、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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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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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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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登封市崇高路8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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