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福建农林大学在录取新生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经省招委会批准,采取如下优惠政策:
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农学、植物保护、园艺、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蜂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农村区域发展、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即高考总分加上20分后达到省定录取线的考生均有机会录取到我校(具体以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本为准)
二、福建农林大学奖学金如何设置?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普通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一、二、三、四等奖,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2.高职生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一、二、三、四等奖,金额分别为1500元、1000元、600元、300元。
3.新生入学奖学金:凡录取我校的新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按以下三种方式发给奖学金:
(1)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理工类前3名、文史类第1名的发给每生奖学金3000元;
(2)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理工类前10名、文史类前3名的发给每生奖学金1500元;
(3)高考成绩在全校新生理工类前30名、文史类前10名的发给每生奖学金800元。
若省外新生入学成绩在该生所在省的位次相当于我校省内新生获奖者的成绩位次时,并提供有效证明,发给相应等次奖学金。各等次入学奖学金不兼得,若前一奖项名次重复的可占用后一奖项的名额,最后名次重复的平分奖学金。
4.英语单项奖:在大学二年级结束时英语四级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且名次列年段前5%的同学,奖励每生100元。
5.创新奖学金:在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及鼓励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三、福建农林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哪些资助措施和办法?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贷学金制度,并采取了许多措施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总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2、贷学金制度。学生在学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贷学金,每学年最高可申请贷学金1000元,毕业前归还。
3、减免缓交学杂费制度。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学杂费,缓交期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杂费。减免学杂费分四个等级,一等全额减免,二等减免75%,三等减免50%,四等减免25%。
4、困难补助。学校建立校院两级补困体系,校实行定期困难补助,学院实行临时性补助。
5、勤工助学制度。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6、学校积极引进社会资助,现已有18家单位在学校设立了18项奖、助学金。同时各学院也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