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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你校的录取批次如何安排?招生规模与招生专业情况怎样?
答: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高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均安排在第一批次中录取(广东省在第一批次 A 线录取),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今年我校招生总规模是 6300 人,招生专业 67 个, 其中工科专业 40 个,占 59.7 % ,经、管、文、法、理、教育类专业 27 个,占 40.3% 。
二、问:你校今年招生专业有哪些?是否有新增专业?
答:华南理工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我校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不断优化专业设置。 今年新增专业(方向)有 4 个,其中理工类 3 个,管理类 1 个。 具体招生专业见《华南理工大学 2007 年专业情况总表》。
三、问:学生在学期间是否允许转专业?
答:我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均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我校转专业有两种:
第一种,在第三学期结束后,前 3 个学期总绩点排在专业年级前 20% 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在全校所有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即从原入学专业转入另一专业。
第二种,在第四学期结束后,有志学习软件开发的学生可通过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转入计算机软件学院相应专业学习。
四、问:学生在学期间是否可以攻读双专业、双学位?
答:学生在学期间如学有余力,可跨院(系)攻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目前在校学生有近 35% 的学生在攻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校举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法学(知识产权法)、英语和电子商务等双学位专业班,学生修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五年毕业授双专业文凭及双学位证书;这种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深受社会用人单位的欢迎。
五、 问:你校是否有与国外大学合作培养学生的项目?
答:我校十分重视与国外大学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多所国外大学设立合作联合培养学生的项目。 符合条件的我校在校本科生可申请前往该类有合作的国外高校学习,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后获得双方的学士或对方的硕士学位。 这些大学包括: 美国匹兹堡州立大学( Pittsburg State University )、美国纽约科技大学( Polytechnic University, New York, USA )、英国伦敦大学玛利皇后学院( Queen Marry, University of London )、英国爱丁堡大学(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英国利兹大学( University of Leeds )、英国格莱摩根大学( University of Glamorgan )、法国南特大学南特理工学院 ( Polytechnic Nantes, University of Nantes )、法国萨瓦大学( Polytechnic , university of Savoie )、法国巴黎计算机与管理工程师学院( EFREU )、芬兰哈姆理工学院( HAMK )、芬兰拉普兰塔理工学院( Lappeenrante University of Technoly )等。
六、问:你校近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怎样?
答:我校地处珠江三角洲,是华南地区唯一直属教育部重点理工科大学,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加上我校培养的毕业生具有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和创新能力强的特点 ,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每年我校各专业毕业生供需比例均在 1 : 6 以上,毕业生的就业率达 97% 以上,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名列前茅。我校尤其是华南地区远大的经济发展前景与市场对人才的巨大需求,为毕业生的就业创造了更为良好的机遇和创业机会。 2006 年本科生就业的单位性质流向主要有国家机关、科研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分别占毕业生人数的 3.0 %、 5.9 %、 15.8 %、 17.4 %和 18.9 %,另有 19.3 %的毕业生继续读研深造。 2006 年本科生就业的单位地区流向主要是:广东省就业的地区流向依次为广州( 61.5 %),深圳( 11.9 %),佛山( 4.5 %),东莞( 3.7 %);流向广东省其它地区就业的人数占签约总数的 12.0 %; 去省外地区的占签约总数的 3.6 %,其中, 参加西部地区建设的毕业生占签约总数的 2.8 % 。
七、问:你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怎样?
答:根据我校有关部门的调查,目前在校生月平均最低生活费用约为 400 元左右。
八、问:你校有哪些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答:我校提供以下几种方式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问题:
1.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6000 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
2.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应聘资格及岗位的审定,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勤工助学的各项工作;拓展社会服务项目。有多种岗位可供选择,学生可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
3. 社会资助:社会资助的助学金作为一种无偿赠予的资助方式,其设立的意图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减轻经济压力,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我校现有国家及社会各界捐赠设立的校级助学金二十多项,资助金额从 1000 元到 5000 元不等;助学金中有一次性资助的,也有根据学生表现连续资助至毕业的,每年资助人数近 1700 人,是我校资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4. 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
九、问:你校设立哪几项奖学金?获奖学金学生所占的比例如何?新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是怎样的?
答:目前,我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包括单科竞赛奖学金、四、六级英语统考成绩优秀奖学金、体育文娱活动优秀奖学金等)和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企业奖学金及各院系自设的奖学金。
1. 优秀新生奖学金
旨在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新生。其标准为:
(1)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分别为 30000 、 20000 、 12000 元 / 人。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 10000 元 / 人。
(3) 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在文、理科全省前 300 名,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可获奖学金 10000 元 / 人。
(4) 非广东生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区普通录取考生前 2 %(且原始分理科生超出一本线 70 分以上,文科生超出一本线 50 分以上,或标准分超过一本线 150 分以上)者可获奖学金 10000 元 / 人。
注:以保送生资格获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入校一年后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在本专业绩点排名未达到前 20 %,则取消新生奖学金;通过高考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入校后即颁发奖学金。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覆盖面为 38% 左右。
(1) 奖学金设置及比例
学习标兵,不设人数比例,获特等奖学金;
优秀三好学生,占各学院学生人数的 1% ,获一等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占各学院学生人数的 1% ,获二等奖学金;
三好学生,占各班级学生人数的 25% ,按综合测评总成绩积分排序,前 5% 获二等奖学金,另外 20% 获三等奖学金;
学年综合奖,占各班级学生人数的 5% ,获四等奖学金;
社会工作贡献奖,占各班级学生人数的 5% ,获五等奖学金;
学习进步奖,不设人数比例,获五等奖学金。
(2) 奖励金额
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6500 元 / 人·年;
一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3500 元 / 人·年;
二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2000 元 / 人·年;
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1500 元 / 人·年;
四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800 元 / 人·年;
五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500 元 / 人·年。
3. 企业奖学金
我校的学生培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近四十家知名企业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奖励额度为 800 元 / 人·年到 8000 元 / 人·年不等。
4.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 4000 元,每年资助 5 万名全国各高校在校大学生。
十、问:国防生招生区域分布、专业和人数情况怎样?
答: 2007 年我校在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海南、陕西、辽宁、山西、江西、安徽、河北、云南等 12 省区共招国防生 100 名:分别是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24 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32 人、车辆工程 20 人、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技术)专业 24 人,以上除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技术)专业招收女生 2 名外全部招收男生。
十一、问: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需满足怎样的条件?
答: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高校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在 20 周岁以下(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 165 厘米 以上,每眼裸视力 4.6 ( 0.4 )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罗圈腿、无平足、无色盲色弱等。
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志愿录取,入学后经军队和学校复审复查合格的取得国防生资格。考生录取前必须参加面试、政审、体检等军检,与军校考生同步进行。填报国防生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招生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所在省区和省军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军检。没有参加军检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十二、问:你校国防生可享受那些待遇?
答: 国防生在校期间与高校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每年还可享受 4000~6000 元的国防奖学金,在完成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培养军官基本素质,毕业后统一分配到军队任指挥军官或技术军官。其职务军衔待遇等与同层次军校毕业学员相同,如本科生毕业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中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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