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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数量大,而且公开显示在招聘市场上。
3.公众最反对的歧视是性别和身份歧视。
调查还发现,公众最反对的歧视是性别和身份歧视。问到“对目前社会歧视现状有何评价”时,受访者认为“很不好”的歧视排序,第一位是性别歧视(占29.8%),其次是身份歧视,包括户籍歧视(26.4%)和籍贯歧视(26.2%),还有残疾歧视(26.2%)。被访者对健康歧视和同性恋歧视的反对度最低,认为健康歧视很不好的只有12.3%,认为同性恋很不好的只有14%,说明比较认同这种歧视。
四、关于性别歧视和农民工歧视
性别歧视是近年来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尤其表现在女大学生就业群体中。在本课题社会问卷抽样调查中显示,在回答“就业时单位或雇主是否提出过性别要求”的问题时,明确要求是男性的占13.9%,明确要求是女性的占7.1%,男女都可以的占32.2%,而无明确说明的占46.7%。可见,有21%的招聘单位明确提出性别要求。而明确提出要求录用男性的高出女性的一倍。
在问到“女性在求职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什么”的问题时,排在前三位的是:外貌气质、学历和公关能力,分别有70.1%、67.2%和60.7%的被访者选择了这些选项。而女性认为学历是最重要的,排在前三位的是:学历、外貌气质和公关能力,分别有72.6%、70.3%和64.8%的被访者选择了这些选项。在问到“获取工作时是否有相貌和气质要求”的问题时,要求长相端正、气质优雅的,女性比男性百分比高8.3%。可见,对女性就业不是以本身的能力,而是以貌取人的现象是存在的。
另外,有不少雇主对结婚和生育的女性存在歧视,有的要求不要已婚女性或要生过孩子的。调查表明在订劳动合同时,有15.4%的女性受到结婚或生育方面的限制。
在问到“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女性权益”问题时,有52.4%的被访者回答单位落实了怀孕的权益,72.8%的被访者回答单位落实了产假的权益,落实了哺乳期权益的为49.2%,特殊生理期为17.5%,劳动与安全保护为45.4%。换句话说,产假权利落实得较好,特殊生理期的保护最差,还有47.6%的单位没有落实女性怀孕的权益。
关于农民工歧视。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民工受歧视的严重程度大概排在第四位,在残疾人歧视、艾滋病和病毒携带者之后。但农民工是受歧视的最大群体。由于农民工的歧视很多是法律化的,所以调查所显示的数字并不充分。
农民工在就业准入时就受到法律歧视性约束,无法与其他群体进行比较。但农民工在就业工作中仍然受到各种歧视。
根据回答,第一是工作和居住条件差,占89.7%;第二是在工种安排(脏、重、粗)方面受到歧视,占84.9%;第三是在报酬方面受到歧视,占36.2%;第四是从业的行业限制占35.3%;第五是医疗和工伤保险占27.9%。
在问到是否“农民工自然比正式员工待遇差”的问题时,有35.4%的农民工认为歧视理所当然,有64.6%的人认为不应该是这样。在问到受歧视时怎么办时?多数农民工(占64.8%)只会选择发发牢骚,35.2%的人不会忍受。
五、对歧视的认同与态度
我们也对公众就业歧视的认识和态度进行了调查,发现公众对就业歧视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判断力。多数人对歧视的概念是认同的,如表九第1项所阐述的概念,有83.9%的人表示同意和基本同意。公众也意识到平等就业是一项法律权利,如同意和基本同意第8项说法的达86.8%;有61.2%的人不赞成“平等就业会影响经济发展”的说法(第9项)。但是,很多人对歧视现象仍有些模糊的认识,第4项是明显的歧视说法,也有25.6%的人赞成。对第2项、第3项,同意的分别有58.8%,79.4%,把企业的用人权夸大,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企业必须遵守法律,也必须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对男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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