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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竞赛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法制环境方面,以“创建平安##”活动为抓手,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力度。司法部门对律师队伍进行了教育整顿,以营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市软环境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与新一轮创业的要求、与广大群众加快发展的愿望、与投资者的呼声、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差距,主要体现在: 1、政策环境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乏比较优势。如,所出台的优惠政策多是参照发达地区或后发展地区,不仅由易受“硬环境”的影响,存在操作上的区域局限性,而且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又易造成滞后性。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少数单位“私”字当先,对本单位有利的政策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随意曲解政策,使政策优势大打折扣。有的更是搬“条条”上的具体规定多,执行党委、政府的政策少,出现了政策截流、政策梗阻现象。据我市有关方面的调查显示,有49%的私营业主对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表示不满意。 2、政府的职能服务不够到位。突出表现在:一是观念不新。一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患得患失,缺乏与时俱进、主动服务思想,执行政策简单生硬,死抱着政策条文不放,服务不够主动、热情,不能为基层和投资者排忧解难。二是治政不实。有的部门工作中急功近利,将“刚性规定”变成“柔性操作”的问题,办事程序与审批手续裁而不减;有些干部作风飘浮,工作中敷衍塞责、欺上瞒下、从中作梗。三是在岗不勤。一些部门管理松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意识不强,上班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现象时有发生。 3、执法行为有待规范。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三乱一多”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不严,将执法过程“关系化”,以关系亲疏作为执法宽严的标尺;有的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利代法;有的以罚代管,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有的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举止不文明。极个别部门和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一些部门以协会会员费、管理费、办刊物杂志赞助费等名目向企业收费,有的中介机构收费弹性大,有的搭车、重复收费。一些执法部门随意到企业进行各种检查,企业对管理部门名目繁多、华而不实的检查十分反感。据调查,有26家企业反映2003年接受各类检查达162次,平均每家企业6次,最多的一家企业被检查了20次,令投资者十分无奈。 4、人文环境亟待改善。我市虽属经济欠发达山区城市,但饱含历史文化底蕴的“风土人情”,本应是软环境中的比较优势,由于没有很好从根本上做好“人”的工作,以致人们观念上的“劣势”掩盖了人文环境整体上的“优势”。在市民素质问题上,有几种不良倾向值得注意:一种是冷漠无知,消极顺从。这类人对软环境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也不想认识,以为发展经济是党委和政府的事,与已无关。另一种是个人至上,“积极”排外。这类人并非观念落后,不思发展,只是一切以个人为中心,以为优化软环境是“吃里扒外”、“引狼入室”,专为外面人好赚钱、多赚钱服务,进而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排斥异己。三是信用缺失。由于公众信用的社会约束力较弱,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市民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的信用观念有所退化,失信现象也时有发生。 5、舆论氛围仍不够浓厚。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舆论的辐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介对社会舆论的软环境功能没有进行强有力的整合,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还不明显。二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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