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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07年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划定
青海省2007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具体如下:
一、专科起点的本科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类:150分;
2.艺术类:135分;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100分;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学科:100分;
5.法学类:145分;
6.教育学类:130分;
7.农学类:110分;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245分。
二、高中起点本、专科
1.高中起点的本科
文科:205分;理科:150分。
2.高中起点的高职(高专)
文科:100分;理科:100分; 藏文文科:100分;藏文理科:120分。
信息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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